社團法人台灣生命教育學會 ── 「為愛自主 樂創幸福 核心講師 培訓課程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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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灣生命教育學會 ── 「為愛自主 樂創幸福 核心講師 培訓課程」

緣起:
「生老病死」是人生必經歷程,但在避諱死亡的社會與文化氛圍裡,竟「讓生命自然善終」變成需要倡議與爭取的課題。 在臺灣,當一個人成為重症病人或失去意識時,現況是由家屬幫病人做決定,卻難以避免家屬對醫療決策的分歧,以及投身照顧實務的親疏遠近而導致的家庭失和。回過頭,不禁要問:能不能讓醫療決策的自主權回到病人身上,讓病人有尊嚴地善終?讓生命的消逝成為家庭更團結、更珍惜彼此的契機,或讓善終成為社會最溫馨的樂章?

由楊玉欣委員長期推動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在2015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標誌著亞洲第一個保障「病人自主權」的里程碑。這部法的核心理念,是讓病人自主意願的表達與善終權利,得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。這不是安樂死,無法為病人打一針結束生命,而是讓每一個健康的人,可以事先經過諮商,表達在特定的臨床條件下,希望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,讓所有人有權利拒絕以醫療加工的方式維持生命,不再使用創傷性的治療,能夠以舒適、寧靜的方式圓滿善終。


壹、病人自主研究中心成立:宗旨與願景
有感於服務「生命最後一哩路」的重要性,並以「生命教育」與「善終關懷」為核心價值,楊玉欣委員體認到為民眾爭取福祉需要可長可久的專責單位,因而籌建了「病人自主研究中心」,以搭建教育文化、臨床醫護與社會大眾的橋樑自期,期望能夠有效整合、運用資源,讓國民得到實質的保障。

本法已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,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將持續著力於政策研究、教育訓練及大眾宣導三大任務,透過本中心的統籌、協調、溝通與推動,整合政府與民間不同層級屬性之單位,協力分工,發揮綜效,完成本法施行後的所有配套工作。

病人自主權(Patient Autonomy)緊扣三個概念:「尊重病人醫療自主」、「保障病人善終權益」、「促進醫病關係和諧」。而病人自主權需要回歸到最根本的生命課題,藉由充分的教育、理解與溝通,讓生命的省思能夠深化到每個人的心中,使尊重每一個人的感受、經驗、價值觀與世界觀成為基本的文化氛圍與生命素養。

本中心致力彌平社會弱勢族群在健康、醫療、生命教育方面的資訊落差與資源不均,並且督促國家政策的落實與強化各項配套措施,正呼應了聯合國的永續目標;本中心長成的願景是現今《病人自主權立法》正式施行後,仍持續不輟地以創新的思維、研究、企劃,並執行出更好的政策建議方案、更具效能的教育訓練以及更有影響力的跨界溝通,讓生命教育和善終觀念在社會上不斷地萌芽成長,引領臺灣成為亞洲社會的新典範。


貳、任務與使命
病人自主研究中心以「生命教育」與「善終理念」為經,以「政策研究」、「教 育訓練」、「試辦醫院」與「大眾宣導」四大任務為緯,交織成多面向分頭並進的任務,藉以具體實踐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:
1、 以往受告知對象與做醫療決策的主體未必是病人本人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 能確保病人之醫療自主權。
2、 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確保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得以實現。
3、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確保五類重症病人得以享有特殊拒絕醫療權,以達至善終理想與維護病人的生命尊嚴。


叁、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核心講師培訓課程計畫
一、辦理目的
透過本課程讓更多醫事相關人員了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機制與運作,並培養種子講師以推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。更重要的是,讓更多人能夠認識醫法哲之間的緊密關聯,在第一線確實落實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美意,不是僅僅為了依法行事,而是由衷尊重病人的醫療自主、保障其善終權益,達至醫病關係和諧的目標。

二、核心講師課程目標對象
邀請已熟悉「安寧照護」基本理念之醫療相關人員及相關團體,參與病人自主權立法核心講師課程。

三、課程目標
1. 深度了解病人自主權立法內容與精神,區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差異。
2. 培育具有宣講與推廣能力的自主權立法核心講師。
3. 培訓能具有法規之能與諮商實務之預力醫療照護諮商人員。


肆、預期效益
平均每舉辦一梯次,就能夠觸及到來自10個以上不同單位的人員,因此希望藉由持續開辦課程,將資訊推播得更為廣泛,也讓來自於同個單位並想要參加課程的人員有機會相聚共學,使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知識能夠切實地扎根於各地。

自105年12月起,迄今已舉辦22場,未來將持續辦理,致力培養全台各地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種子講師。

參與課程的學為包括講師、護理師、社工師、居服員、教授、中學老師、兒寧志工等,截至111年底約有2266位核心講師已通過核心講師認證,遍佈全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