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──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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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業務

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──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

壹、緣起
陽光基金會於民國70年成立,服務顏損及燒傷朋友已屆36年,深刻了解到燒傷事件對個人或家庭所造成的衝擊是全面性的,涵蓋生理、心理、社會互動等各個層面。

由於先天的遺傳疾病或者後天的意外傷害,造成許多孩子的外表損傷,例如顱顏畸形、臉部腫瘤病變、皮膚病變、唇顎裂、燒傷及其他顏面損傷。顏面損傷的孩子們除了需要面對創痛,還必須堅強起來,學習自我接納、人際溝通、就學適應等諸多挑戰。

顏面損傷及燒傷的孩子,從小到大要接受多次的功能重建或矯正手術、寒暑假總在醫院度過,更因為外觀及生理的限制,比一般孩子更容易在求學過程中遭遇挫折,所以能在學業上有所表現者,更值得予以鼓勵;因此自民國72年開始,陽光設立獎助學金,主要在於鼓勵陽光孩子努力向學及自我肯定。


貳、說明
陽光基金會設立獎助學金,以增加學子及個案家庭之社會支持;期待透過獎助學金的頒發,鼓勵受獎的顏損及燒傷的孩子能肯定自我,在學習的道路上有更多的信心和勇氣。

本會執行長自民國102年開始,以個人名義捐助陽光基金會「優秀獎學金」,自民國105年起設立「勇源-陽光子女助學金」,扶助家長顏損或遭重大燒傷之子女;本助學金採總額制,發放獎金以四十萬元為限。若申請獎金超過預算總額,於區分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大專以上四組組別後,以成績排序發放之。